5月17日是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,本次助残日主题为“助残脱贫,决胜小康”。5月15日,我院精神科青年志愿者张梦滢、梁英、谢杰贤、赵舒婷在酒泉团市委组织下积极参与了全市助残日活动。通过开展义诊服务、心理咨询、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等方式唤起社会对精神残疾人士的关心、关注。
说到残疾人,很多人都会想到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肢体等有损伤的人,其实精神残疾也是其中的一类,而且精神残疾患者更需要人们的关怀,但不是所有的精神障碍患者都是精神残疾患者。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,存在认知、情感和行为障碍,影响日常生活和活动参与的状况。精神障碍有许多种不同的类型,有儿童期发病的精神疾病,也有成年期或老年期发病的精神疾病。就程度而言,有的精神疾病较轻,有的精神疾病较重,不能一概而论。严重精神障碍就可能会导致精神残疾,包括精神发育迟滞、儿童孤独症、精神分裂症、重性抑郁症、老年痴呆等。这些精神障碍需通过对患者的病情进行鉴定,按照我国精神残疾的标准进行确诊和分级。有些患者缓慢起病,不易被发现,加上家属缺乏这方面的知识,使患者长年得不到系统、彻底的规范治疗。 一些患者病急乱投医,未在正规精神病专科医院接受规范系统治疗,服用现有抗精神病药物疗效不佳,往往需要长时间较大剂量的药物治疗,因而影响患者的社会功能。病情复发的次数越多,治疗就越困难,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也就愈加不容易。
研究表明,在影响精神分裂症治疗的诸多因素中,家庭的照顾是最重要的,观察病情、督促服药、安排生活等等事宜,都需要家属的精心付出。患者如果失去了家人的亲情,就更谈不上在社会上能自如地与人交往,积极地胜任工作。
我院精神科自成立以来砥砺前行,除传统的药物治疗外,积极开展康复治疗,形成特色治疗模式。并于2018年6月设立开放病区,与传统封闭治疗模式相比,患者病耻感减轻,服药依从性好,自知力、独立生活能力明显提高,因病受损的社会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,一些精神残疾患者由此而找到了工作,摘掉了贫困的帽子,让人生重回正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