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
1.医院院长和党委书记对全院的行风建设、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负总责,全面负责此项工作。
2.定期召开医院行风、医德医风工作会议,定期听取工作汇报,进行工作安排和部署。
3.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严格履行职责,定期反馈各自分管范围内行风、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。
4.院长要定期听取行风,医德医风建设各项政策、制度、规定和纪律的执行情况,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,要从严处理,对不执行各项政策规定的科室和部门,按责任制度规定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。
5.科室主任为科室行风、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本科室行风工作。
6.科主任要及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,要抓好宣传教育工作,要组织全科人员学习有关规定、制度和纪律。
7.要按医院的总体安排,科主任要负责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。
8.对本科室违规违纪的人和事,科主任要全面负责调查落实,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医院。
9.科室负责人要主动配合医院抓好行风督促检查工作。
10.医院各部门、各科室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。
11.医院各级各类人员要认真遵守行风、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、制度和纪律。
12.医院纪委牵头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和制度,对于顶风违纪的人和事,要从严从快予以处理。
13.党群工作部负责行风、医德医风建设的日常工作,承担行风、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。